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党员导师制实施方案》精神,切实增强全体党员教师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在各自岗位上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不让一个孩子掉队”,为此学校党支部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党员导师制”。为使育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特制订如下评价办法:
一、 明确职责
主要集中在“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家庭调解”等方面,同时做好结对班级和学生的导师工作,成为学生的人生导航员、心理咨询员、生活辅导员、学习辅导员以及家庭调解员。具体表现在:
1. 党员导师制要求从发展的高度看待教育、教学工作。
2. 党员导师既要对学生在学习上进行指导,又要对学生思想、习惯和生活进行指导,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相统一。
3. 导师要对所教班级的每一个学生负责。
4. 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不仅仅要为学生指导学习方法,还应该深入学生的生活,为其提供具体的扶持和帮助,帮助他们提高学习的信心。
二、建立制度
1.档案制度。为每位受导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详细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等,建立受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受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
2.家访联系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系制度,每月至少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共同探求教育方法。
3.谈心和汇报制度。导师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方法、生活、行为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
三、评价细则
1、认真填写好受导学生的成长档案。(每位受导生记1分,共计2分)
2、对受导学生的家访作好记录,每学期对每个受导学生上门家访不少于1次。(上门家访每次记2分,封顶6分。)
3、做好受导学生的谈心记录,要有学生谈心后的认识反馈。全学期每位导师对受导学生谈心不少于2次,谈心一次记1分,封顶5分。
4、认真写好家访散记,每学期不少于1篇。(每篇散记字数250字左右,每篇记4分,封顶8分。)
5、教育案例分析或育人论文,每学期1篇。(案例或论文字数500-2000,500字以上记5分,1000字以上记7.5分,1500字以上记10分,2000字以上记12.5分。)
6、受导学生和家长对导师的评价。(有书面材料反映,每位记2.5分,封顶5分。)
7、期末写好育人小结。(记3分)
8、受导学生如有特别明显的进步,另加分幅度不低于5分。
9、案例、家访散记、德育论文如被市级以上录用或获奖,按奖惩制度另加分。
10、创新育人渠道,如在育人过程中有创新的做法或亮点则酌情加分。
备注:以上考核细则解释权在党支部,本考核细则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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