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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招生意见

发布时间: 2021-11-26 17:17 发布单位: 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 浏览量: 753 【公开】

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招生意见

 

一、招生对象

(一)学前及九年义务教育段:5至9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智障、自闭症儿童(孤独症儿童)。

报名条件:凡身体健康,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无严重自伤、他伤行为及其他破坏性行为的智障儿童和自闭症儿童(孤独症儿童)均可报名。

(二)职业中专段:15至18周岁的轻、中度智力障碍学生。

报名条件:已在特殊教育学校修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职业技术学习能力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材料

1.家长携带户口本、残疾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同时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儿童既往病史检查材料。

2.儿童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和三个月内的市(县)级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表(含心脏彩超和脑电图);

3.自闭症(孤独症)儿童需提供市(县)级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出具的自闭症(孤独症)诊断证明。

4.随迁子女除提供上述三项材料外还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有相对固定的住所,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需提供不动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②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自主创业或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需提供社会保险或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稳定工作等证明材料;③有户口簿和我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7日--18日。

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名可于8月14日--15日进行补报。

2.报名地点: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至善楼1楼102室。

地    址:寿光市金海路与新兴街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咨询电话:0536-5222429 

四、注意事项

1.儿童报名后,由寿光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出具鉴定意见,根据儿童残障情况安排享受不同类别的教育服务。

2.对患有先天性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或其它重大疾病的孩子,其家长应如实告知寿光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及学校,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负。

3.学生入学后按残障类型、残障程度和对知识的接受能力分别编班。

4.招生报名工作中,所提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计入不良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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