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教学(略)
二、复习:
1、指名说一说什么叫质数?什么叫合数?
2、判断下面各数哪些是质数?哪些是合数?
5、6、23、28、31、60
三、新授:
1、教学分解质因数。
(1)观察:
2、3、5、7、11、……等质数能写成比它本身小的两个数相乘的形式吗?
4、6、8、9、10、……等合数能写成比它本身小的两个数相乘的形式吗?
引导学生观察理解每个合数都能写成比它本身小的数相乘的形式。
2、教学例3。
出示例3:6、28和60可以写成哪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
(1)6
师提问:6可以写成哪两个数相乘?(2和3相乘)
2和3是什么数?
学生回答后,教师指出:6可以写成2和3相乘的形式,
2和3都是质数。
6
2 3 6 = 2×3
(2)28
师提问:28可以写成哪两个数相乘?(4和7)
4和7是什么数?
4可以写成哪两个数相乘?(2和2)
2是什么数?
师指出:2和7都是质数,不能再写成两个数相乘,
所以28可以写成2、2、7相乘的形式。
28
4 7
2 2 28 = 2×2×7
(3)60
让学生自己独立完成,教师个别指导。
(4)小结: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比如:6=2×3中,2和3是6的质因数。
28=2×2×7中,2和7是28的质因数。
60=2×3×2×5中,2、3、5是60的质因数。
我们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
叫做分解质因数。
在例子中,把6写成:6=2×3,就是分解质因数。
3、为了简便,通常用短除法来分解质因数。
例如: 2 6
3
6 = 2×3
其余的两个让学生自己写,教师帮助完成。
四、巩固练习:
1、课本第62页的“做一做”中的题目。
2、练习十二的第8、9题。
五、课堂总结:
这节课学习了分解质因数,就是把一个合数分解成几个质因数相乘的形式。
六、作业:
练习十二的第6、7、1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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