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及九年义务教育段:5至9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寿光市籍适龄走读智碍儿童。
报名条件:凡符合以上条件,无传染病及其他行为缺陷,生活能自理,无自残等暴力倾向,具备一定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
(二)职业中专段:未满18周岁(含18周岁)的轻、中度智力障碍学生。
报名条件:凡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其他行为缺陷,生活能完全自理,无自残等暴力倾向,已在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及寿光市本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修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并具有一定职业技术学习能力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一)材料
1.报名当天,由监护人陪同适龄儿童少年携带户口本、残疾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同时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2.携带儿童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以及儿童既往病史检查材料。
3.报名当天需到校领取学生健康评估表,由监护人陪同儿童本人到寿光市人民医院或寿光市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入学健康评估检查(含血常规、心电图、心脏彩超、脑电图),相关检查报告按要求及时提报到学校报名处。
4.随迁子女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 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即:(1)有户口簿和我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2)有相对固定的住所,自购房或者租赁住房期限达半年以上;(3)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自主创业或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鉴定评估及安置
报名后,寿光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结合医院的入学健康评估情况及教育评估结果,对报名残疾儿童少年提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分类安置建议,并报寿光市教体局备案。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21日
2.报名地点: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1楼102室
地 址:寿光市金海路杏坛巷145号
咨询电话:0536-5222429
1.对患有先天性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或其它重大疾病的孩子,其家长应如实告知寿光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及学校,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负。
2.招生报名工作中,所提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计入不良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报名学生仅限一名监护人陪同,在安保人员允许后方可入校,监护人在报名期间需全程陪同学生,保障学生安全。
4.学校无任何收费项目。
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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