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教室、楼道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因发生地震、火灾、斗殴或者其他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人员慌乱、拥挤和阻塞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导致的踩踏惨剧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学校防止楼梯拥挤踩踏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宁海
副组长:刘洪波 宋吉文
成 员:各班班主任
组长工作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汇报,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报告,负责整个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副组长工作职责:在组长的统一部署下,负责指挥有关单位人员开展事故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成员工作职责:1、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2、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交通保障工作;4、负责涉案人员监控工作;5、负责将事故在规定的时间上报上级有关部门;6、组织参与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工作.
二、防范准备及措施
1、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有应急标志,平时应加以留心。
2、逃生时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逃离,千万不能拥挤。
3、不要轻易跳楼,除非安全事故已经危及到生命。
4、火灾发生,逃生无路时,应靠近窗户或阳台,关闭迎火门窗,向外呼救。
三、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发现初起火灾,应及时报警并及时扑灭。
2、要保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惊慌失措、盲目乱跑。
3、火势蔓延时,应用湿毛巾或湿衣服遮掩口鼻,放低身体姿势,浅呼吸、快速、有序地向安全出口撤离。尽量避免大声呼喊,以防止有毒烟雾吸入呼吸道。
4、离开房间后,应关紧房门,将火焰和浓烟控制在一定的空间内。
5、逃生无路时,应靠近窗户,关闭迎火门窗,向外呼救。
四、事故报告、要求及现场保护.
(一)报告程序要求:
1、事故发生后,政教处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外,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再由学校在第一时间报市教育局。
2、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的8小时内将应急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
3、任何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时,在组织抢救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事故调查处理
1、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和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责任部门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并造成后果,应追究其负责人相应的责任
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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